摘要:
整改延期,自然是值得欣喜的事情,只是對行業整體而言,最大的問題不是合規整改,而是轉型突圍。
據財新6月12日消息,原定于本年3月份完成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將延期一年擺布。2018年6月,將作為最后的監管驗收期限,屆時未完成整改的平臺將被直接取締。
消息一出,很多機構長舒了一口氣,但其實對于互金行業整體而言,整改延期與否無礙大局。原因無他,作為行業領頭羊的頭部平臺們,遍及面臨著比合規整改更根本的挑戰;而就行業整體而言,潛在的不確定因素也越來越多。比擬之下,監管整改反倒成為最確定的因素。
延期也是一種實事求是
2016年4月出臺的《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將專項整治分為四個階段:
2016年4月-2016年7月底,開展摸底排查,各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當地區清理整頓方案,由各相關部門對牽頭領域或本行政區域的情況進行清查,并按照清查情況修訂清理整頓方案。
2016年8月-2016年11月底,基于前階段摸底排查情況,實施清理整頓。
2016年8月-2016年11月底,同步對清理整頓工作進行督查和評估。
2016年12月-2017年3月底,驗收和總結階段。
可見,真正的清理整頓階段僅預留了4個月時間(即2016年8月-11月),低估了相關問題整改的難度和復雜度。
舉例來講,《實施方案》要求“嚴格要求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落實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存管銀行要加強對相關資金賬戶的監督”。對應到P2P行業,即是網貸平臺銀行存管制度,對應到第三方支付行業,即是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這兩個要求的落地涉及到尺度制定、系統建設、系統調試、過渡期擺設等等,不但涉及到互金平臺,更需要存管銀行的配合,絕非短期內可以落地。
自2015年7月,《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就明確提出了落實銀行存管的政策要求,“從業機構應被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辦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辦理”,2016年8月份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辦理暫行措施》則再次對網貸平臺資金存管做出強制性要求,并給予了12個月的整改期。既便如此,銀行資金存管仍然是影響網貸行業整改進度的最大攔路虎。
截至2017年5月底,共有433家正常運營的網貸平臺頒布頒發與銀行簽訂直接存管協議,約占同期P2P網貸行業正常運營的平臺總數量的20.16%,其中有221家正常運營平臺與銀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統對接并上線,占比為10.29%。
而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的集中存管,則與網聯平臺機構接入數量及運行情況息息相關,在網聯平臺未能實現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現有直連模式的有效替代之前,備付金集中存管只能是個漸進的過程,難以一蹴而就。
此外,對于互聯網資管的監管,目前尚未形成類似網貸行業和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系統性的監管框架,只是明確了牌照辦理、關聯交易防范、禁止變相將私募產品公開發行等幾個原則,相關細則仍有待進一步明確。
終究,整改的目的是促進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既然整改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復雜問題需要循序解決,整改延期便成了順理成章的選擇,是一種實事求是的做法,值得點個贊。
整改請靠邊,最大的問題其實是轉型
整改延期,自然是值得欣喜的事情,只是對行業整體而言,最大的問題不是合規整改,而是轉型突圍。
就互聯網金融各個細分領域來看,頭部機構早已在第一時間把可控的整改要求落實到位,好比,網貸行業中的超級大平臺基本均上線了銀行存管,合規不是問題;第三方支付企業,也都在循序進行備付金集中存管的整改工作。合規不是問題,轉型才是。
對互金行業而言,轉型的壓力或驅動力主要有兩個,一個是如何拓展行業發展空間,連結可持續增長;一個是如何抓住金融科技發作的機遇窗口,不掉隊。
拓展行業空間
拓展行業發展空間,網貸平臺是最積極的探索者。《暫行措施》通過借款限額、資產渠道限制、產品創新模式限制等,將網貸行業限定于小額普惠領域,整體空間受限,一些長于對公資產獲取的超級大平臺更是出現了交易量的顯著下滑,2017年1-5月,行業月度交易量平均增速僅為0.37%,遠低于同期平均水平。
超級大平臺紛紛把轉型重心放在一站式平臺轉型上,意圖通過售賣基金、交易所理財產品、保險產品等擴大業務界限,然而差別金融產品對應差別的銷售邏輯和客群,超級大平臺的轉型效果并不抱負。與此同時,在超級大平臺一站式轉型受挫的配景下,其核心基礎P2P業務則遭遇到專注P2P業務的大中型平臺的強力挑戰,后者的交易量快速提升,行業排名穩步增長。腹背受敵的情況下,如何進行戰略左右,或者如何突破轉型瓶頸,是這些領頭羊們必需思考且盡快解決的問題。